字段 | 字段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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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1 | 01h0214307 |
005 | 20170522104516.0 |
010 | $a: 978-7-5043-7408-0$d: CNY36.00 |
100 | $a: 20150507d2015 em y0chiy0110 ea |
101 | $a: chi |
102 | $a: CN$b: 110000 |
105 | $a: y z 000yy |
106 | $a: r |
200 | $a: 社会契约论$A: she hui qi yue lun$f: (法)卢梭著 |
210 | $a: 北京$c: 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$d: 2015 |
215 | $a: 190页$d: 24cm |
330 | $a: 《社会契约论》是法国思想家卢梭的名著,本书共分为四部分:第一部分,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;第二部分,阐述主权及其权利;第三部分,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;第四部分,讨论几种社会组织。本书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,“人是生而自由的,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。”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,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。在社会契约中,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,而获取契约自由;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,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,转让给整个集体,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。卢梭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: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,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;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;最后,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。他相信,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,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,让政府更有效率。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。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。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,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;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,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。 |
606 | $a: 政治哲学$y: 法国$x: 近代 |
690 | $a: B565.26$v: 5 |
701 | $c: (法)$a: 卢梭$A: lu suo$4: 著 |
801 | $a: CN$b: PHYL$c: 20160525 |
905 | $a: PHTSG$d: D095.654.1$r: CNY36.00$e: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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